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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数重金属音乐之吉他英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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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3-28 00:00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南京
重金属音乐之吉他英雄(转载)(一)

  
  
   
   重金属音乐作为当今摇滚乐的主流,已经发展了三十多年.随着它的发展,吉他在乐曲中的比重越来越大,吉他手在乐队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,其间踊现了一大批吉他高手.特别优秀的一些player,被人们称为"吉他英雄".
    
  听重金属音乐,音乐的整体感第一重要,其次就是听主音吉他的水平.一段好的solo,真能让人三月不知肉味! /me在这里,就是想数一数一些著名的吉他player ----这些被称为"吉他英雄"的家伙们.
    
  重金属在70年代以前,被称作"硬摇滚".主音吉他的风格,也据此分为古典金属和现代金属.
  下面,让我们来瞧瞧在吉他英雄榜上当之无愧的No.1----
    
   Jimi Hendrix
    
  只要说到摇滚吉他手,就不能不提Jimi Hendrix.这位黑人与印地安人的混血儿,是个真正的天才! 直到现在,仍然没有人敢说自己的吉他造诣超过了Jimi Hendrix. 1967年Jimi Hendrix从美国西雅图来到英国,组建"吉米亨得里克斯与经验"乐队,被一位著名制作人看中,凭借一曲《紫雾》登上英国音乐排行榜首,从此所向披靡.此人最著名的行为就是在"WOODSTOCK"音乐节上使出浑身解数震倒数十万观众之后,当众焚烧了自己的吉他!  
    
  觉得,他与今天美国舞台上那帮动辄开动电锯,捣毁汽车的哗众取宠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----Jimi Hendrix是用自己最心爱的吉他向摇滚乐献祭! (到这儿又要忍不住说一句:摇滚的舞台上充斥着许多疯狂怪诞的举动. 不管他们个人的行为如何----你可以认真听听他们的音乐,是否有一些能够让你长久地感动的东西----如果你觉得被感动了,那么它就是好东西.倘若听了半天还没什么感觉----赶紧扔了它!别让它再污染你的耳朵!)又扯歪了,咱们还是回到Jimi Hendrix身上来. 可惜这位天才老兄命薄,仅仅在舞台上风光了三年,就因吸毒过量而一命呜呼了!然而他给摇滚乐带来了无限生机,原来的吉他手竭力想要避免的一些音效,却被他利用为音乐的组成部分,例如Feedback"回授".大家今天所听到的许多摇滚吉他演奏技巧,就是源于Jimi Hendrix.他在乐曲里常用的一个音色,现在已经成为经典(Jimi''s WA "吉米的哇音").
 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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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与吉它天才Jimi Hendrix同时代的吉它player中,还有三位高手,与Jimi Hendrix并称60-70年代四大吉它英雄,大概喜欢摇滚又爱玩吉它的朋友都知道。他们就是号称“吉它之神”的 Eric Clapton,重金属之父Led Zeppelin乐队的吉它手Jimmy Page,和The Who乐队的吉它手Pete Townshend。首先说说Jimmy Page。
     
  整个70年代的最有影响力的乐队是哪个?
     
   ----不是The Doors(大门乐队),也不是Eagles(老鹰乐队),而是被后人称作重金属之父的Led Zeppelin。该乐队的经典之作StairwayTo Heaven(通向天堂的阶梯)被称作整个70年代的圣歌!作为吉它手的Jimmy Page,演奏富有激情和创意,一曲Stairway To Heaven,以清亮悠扬的箱琴分解和弦作为开场,若有若无地引导着旋律的进行;至高潮部分,失真吉它拔地而起,气势滂薄却毫无盛气凌人的感觉,不带一点烟火气,的确非常难得!
     
   Led Zeppelin 为日后重金属成为主流摇滚奠定了基础。今日许多吉它英雄们当年的偶像,正是Jimmy Page。他擅长用非Blues的手法演绎Blues,味道怪怪的,然而充满了寐力。
    
   Jimi Hendrix,The WHO,Eric Clapton等人使重摇滚(即硬摇滚)越来越重,但Led Zeppelin使其真正称之为Heavy Metal重金属,其中作为乐队灵魂人物的Jimmy Page功不可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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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"Would you know my name,if I saw you in Heaven."听到这首歌,相信大家都很熟悉。这就是号称"吉它之神"的EricClapton.
     
   Eric Clapton生于英国一个中产阶级家庭,却喜欢上了黑人的怨曲Blues,17岁开始学习吉它,二十几岁时就已名满英伦三岛,当时摇滚乐迷在街道两边的墙上写道:Clapton是上帝!这就是“吉它之神”的由来。
    
   Clapton浸淫在blues中几十年,吉它技巧业已出神入化,他有个绰号叫做:"慢手",这可不是说他的弹琴速度慢----而是因为Clapton手指的速度太快,已经看不到明显的动作了!酷吧!:-)
    
   Clapton在乐坛先是为当时的一些著名blues音乐家做吉它手,很快他就不满自己的地位,于是找了两个当时第一流的乐手,组成了一支虽然短命但在摇滚史上写下了一笔的CREAM乐队("奶油"or"菁华"?)。它的音乐属于HARDROCK一类,Clapton在此狠狠地玩了一把硬摇滚,因而越发名声大噪!可能是因为几位高手的水平都太牛了,谁都想加大自己乐器在乐曲中比重,想那“吉它之神”怎能任旁人在榻边肆意,你想出风头?没门!于是乐队解散......Clapton又去物色人选组成新的乐队BlindFaith(盲目信仰),可惜好景不长,没过多久"吉它之神"便再一次解散了乐队。
    
  在整个60-70年代,Clpaton的代表作便是失恋情歌----《劳拉》。劳拉是Clapton的好友,大名鼎鼎的The Beatles乐队的吉它手乔治哈里森的妻子。暗恋上别人老婆的滋味果真不好受,Clapton伤心欲绝,痛苦中写下此歌,之后便开始酗酒,吸毒!直到80年代,Clapton戒酒戒毒,才重新树立形象。
    
  改头换面后的Clapton,整天一副凄凄惨惨的面孔,他老兄的BLUES弹得倒是越来越地道,吉它声一起,/me就开始忧郁了。
    
   Clapton首先兴起了unplugged之风气,将他从前的作品,一个个拿来"拔掉插头",重新演绎之后也别有一番味道。在丧子失友的境况下的作品 Tears in Heaven 使他重登排行榜首,并因此获得当年的格莱美奖,真是不易哦!
    
   Clapton的感觉与Jimi Hendrix,Jimi Page他们比起来,似乎略输一筹,但他对BLUES音乐的深刻理解和高超的技术,却是无人置疑的。我听过Clapton的一张双专辑《24night》,他对BLUES音乐的把握,的确没的说。音色的选择,技巧的熟练运用,让人觉得他确实已经完全挥洒自如,游刃有余。
    
  大师就是大师噢!呵呵 ̄
 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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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四大吉它英雄之一的Pete Townshend有个有名的习惯被无数吉它手竞相模仿,就是在每次演唱会结束时,定要捣毁手中的吉它!(哇,鬼子真是有钱耶!) 原因是一次排练时,Pete Townshend弹得兴起,一伸手把吉它举了起来,没想到屋顶太矮,他又用力过猛,一下将天花板捣穿!:-) 吉它自然也不中了,呵呵 ̄鬼子一怒之下将吉它摔成两半,从此落下了个习惯:每次演出结束时总要捣毁吉它作为THE END的讯号。喜欢出风头的吉它手们争相模仿这可真要让吉它制造厂笑坏了!
    
   Pete Townshend作为THE WHO的吉它手,他最大的功劳就是写出了世界上第一部摇滚歌剧:TOMMY。整个一张专辑讲述了一个主题故事,你必须按唱片上的歌曲的顺序依次听下去,不能打乱了,才能得到一个清晰完整的音乐主题, 也就是THE WHO们想要表达的东西...
    
   SORRY,我对The Who 听的非常少!对Peter Tomshend的印象只是一个经典的吉它手,他弹的东西听上去就是六七十年代的产物。了解不深,不敢妄加评论!我想一定有人对THE WHO 比我更了解,希望能看到这样的文章。
    
  另外,60-70年代还有一个家伙也堪称吉它大师(Hardrock),他就是Jeff Beck。此君亦有一手绝活,我听过他的SOLO专辑,的确很猛!可惜他有着强烈的组乐队的癖好,组建一个,解散一个,再组建,再解散...因此也没有什么可以同以上四位相比美的作品,只是作为一个吉它player,他的功力确实值得一提!技术和感觉方面都相当的出色。
 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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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上面谈了60-70年代----重金属诞生前后最负盛名的几位吉他手.在这儿,要说明的一点就是:Jimi Hendrix和Eric Clapton以及Pete Townshend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重金属吉他手,但是----他们在作曲及配器上的特点:以 Rhythem&Blues"节奏布鲁斯"为音乐根源,吉他作为主奏乐器得到极大的突出,强悍的失真音色和巨大的音量,正是后来的重金属的"招牌";而且,Jimi Hendrix的代表作《Hey Joe》和《Purple Haze紫雾》,可以说是重金属的早期雏型;正是从他们开始,吉他手们的英雄形象开始确立.因此,一般在说到重金属吉他手的时候,是绝少不了他们的.
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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